NBA每年都会举行选秀大会,目的就是为NBA输送新鲜血液。而参加乐透区抽签选秀的是未进季后赛的14支球队,每支球队根据自己抽到的顺位按顺序去挑选参加选秀的球员,而被第一顺位挑到的球员就是当年的状元。
如果被选中的状元不愿意为那支球队效力怎么办?
其实NBA选秀都是球队选人,而不是人选球队,你只有被选中了才能进入NBA,而被选中的状元如果不喜欢该支球队,也不会说可以选择其他球队。要么你就别进NBA,要么你就先在所选球队打出身价,或者等到合同期,到时可以寻求交易去到自己喜欢的球队。
NBA历史上开过这样的先例,不过很少人会这么做
外籍球员有被选上但是迟几年去的,但是自己挑球队的很少。本土球员由史蒂夫·弗朗西斯开了先例,99年他在第二顺位被灰熊队选中,但是拒绝前往温哥华(当时灰熊仍在加拿大),灰熊队无奈之下做了笔交易.将弗老大换到了休斯敦。
一般很少有球员会这样的,NBA30支球队的实力也没有太大差别,当时史蒂夫·弗朗西斯也是不想离开美国去加拿大而已,而且这是球队选球员,顺位低的你耍大牌,你连在球队的位置都不一定能保证,球队还不要你呢,顺位高点的球员也一般是想着先进入联盟,摆脱贫困再说,因为不管进了哪队都是百万富翁了,所以很少有球员会这么做,也只有史蒂夫·弗朗西斯这么有个性的球员才会做出这种事。
不愿意去,人家球队绝对不会如你愿,直接耗死你,你损失大把美金,换做是任何人都不会这样做,别超心别人了,还是各家去喝稀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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