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中市体育局
各县区教育体育局(运动中心)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27号)精神,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,促进全市青少年足球工作的正常开展,不断提高体育运动竞技水平,为我市参加省十七运周期比赛选拔人才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9年汉中市青少年女子足球调训赛,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规程, 积极组队参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及承办单位
主办:汉中市体育局
承办:留坝县教育体育局
协办:留坝县中学 留坝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二、比赛时间
2019年1月21日16:00之前在留坝县中学报到,1月22日至1月26日比赛。
三、比赛地点
留坝县中学
四、食宿安排
比赛期间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,交通费及其它费用各队自理。
五、报名
各县区教育体育部门请于1月15日以前,将参赛报名表分别报送至市体育局竞赛科(联系人:李志,电话:2212384 18109168805,邮箱:182179265@qq.com)和留坝县教体局(联系人:张素洋,电话13488399969,邮箱:741203979@ qq.com ),参赛队甲、乙、丙组限报运动员12人以内,每队领队、教练员限报3人以内。
本次比赛每队带一名裁判员参与比赛执裁,也可由教练员兼任,报名时一并注明。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交报名表(加盖单位公章)、二代身份证原件、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、参加比赛有效期内保险原件,由组委会验证。缺乏上述任何资料的,不予安排比赛。本次比赛纳入全市青少年年度比赛计分范畴。
附件1:竞赛规程
附件2:报名表
汉中市体育局
2019年1月7日
附件一:
2019年汉中市青少年女子足球调训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、承办单位和竞赛日期、地点
主办:汉中市体育局
承办:留坝县教体局
2019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在留坝县中学比赛,各参赛队于1月21日16:00之前在留坝县中学报到。
二、参赛单位
全市各县(区)。
三、参加办法
1、共设甲、乙、丙3个组别。
2、年龄规定:
甲组:2005年1月1日—2006年12月31日,8人制比赛(每队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2名,运动员12名,其中2005年6人,2006年6人);
乙组:2007年1月1日—2008年12月31日,8人制比赛(每队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2名,运动员12名,其中2007年6人,2008年6人);
丙组:2009年1月1日—2010年12月31日,8人制比赛(每队可报领队1名,教练员2名,运动员12名,其中2009年6人,2010年6人)。
3、各县区参赛运动员需为汉中市户籍,并以2014年后办理含指纹信息的第二代身份证年龄进组参赛。如非本省市运动员,须为已在陕西省体育局运动员注册系统代表汉中市注册,或其学籍(截止2018年12月31日)在本县区的运动员也可参赛(注册时需提供本人学籍卡复印件并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),注册报名相关表格在电子邮箱或汉中市竞技体育群下载,不符合规定者,不得参加比赛。
4、参赛运动员须在报名同时进行注册审核。
5、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,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方可参赛。
四、竞赛办法
1、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。
2、执行《中国足协足球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》。
3、按报名情况制定相应赛制。
4、比赛计分:
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,负一场得0分
②小组赛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,如在比赛规定时间内打成平局则直接进行罚球点球,胜队得2分,负队得1分
5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:
①甲组、乙组、丙组上场人数均为8人,参照11人制比赛规则执行。
②甲组比赛使用5号球,乙组丙组比赛使用4号球。
③甲组全场比赛为60分钟(分三节,每节各20分钟)。第一节05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二节06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三节为混合比赛,但上场队员中,06年龄段队员不少于4名。一,二节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,不交换场地,二,三节间交换场地,休息不超过10分钟。
乙组全场比赛为60分钟(分三节,每节各20分钟)。第一节07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二节08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三节为混合比赛,但上场队员中,08年龄段队员不少于4名。一,二节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,不交换场地,二,三节间交换场地,休息不超过10分钟。
丙组全场比赛为45分钟(分三节,每节各15分钟)。第一节09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二节10段队员不得少于5人参加比赛;第三节为混合比赛,但上场队员中,10年龄段队员不少于4名。一,二节间休息不超过5分钟,不交换场地,二,三节间交换场地,休息不超过10分钟。
④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,教练员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。
在每场每节比赛中,甲、乙、丙组均不受换人名额限制,替换下场的队员可重新上场;但第一、二节比赛中只能以相同年龄段队员相互替换,第三节比赛中换人必须满足场上各年龄段人数要求。赛前名单中未出现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。
⑤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的红牌和黄牌在比赛中累计生效,累计两张黄牌和一张红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;第一阶段比赛的红、黄牌将带入第二阶段。
⑥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,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,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。大会必须尽快(24小时内)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(包括罚点球)。
⑦如某队弃权比赛,判罚该队该场比赛和未赛场次比赛以0:3负于对手。
⑧对在比赛中出现领队、教练、队员违规违纪行为;竞赛中出现不尊重裁判及对手的行为,由组委会作相应处理,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并责成派出单位作进一步处理。
五、比赛服装及装备
1、各队须自备两套深、浅不同的比赛服装和长袜,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,否则将不得上场比赛。
2、运动服号码上衣后面号码高25公分,短裤左腿前号码高10公分,场上队长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。
3、比赛必须佩戴护腿板,允许穿标准皮面非金属钉足球鞋。
4、比赛中禁止佩戴任何外挂物品。
六、决定名次办法
1、积分;
2、积分相等队之间的胜负关系→积分→净胜球→进球数;
3、全部比赛的净胜球;
4、全部比赛的进球数;
5、胜场数;
6、如仍相等,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。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1、每个组别分奖励前三名。
2、以参赛队数量20%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
1、各单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(必须用计算机打印)加盖单位及医院公章,于指定时间报市体育局竞训科,逾期报名,不安排比赛。
2、报到时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比赛队员身体健康证明(心电图、脑电图)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,以本次赛前10日内开出的方为有效。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,由参赛单位全权负责。
3、各参赛单位比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。
九、经费
各参赛单位交通费用自理,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。
十、本规程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附件2:
2019年汉中市青少年女足选调训赛(xx组)报名表
单位(盖章):领队:教练:
序号
姓名
性别
年龄段
号码
第二代身份证号
备注
1
05或06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联系人
手机号
注:运动员健康情况(必填,各教练员、校长严格把关):
1.运动员参加比赛是否征得家长同意:□是教练员(签字):
2.运动员是否身体健康且无不适宜参加运动的基础疾病:□无; 审核(签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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